1952年,国营白酒厂租用陈祥生“福顺源酒店”酿酒设备一套,房20余间,土地2667平方米,再次扩大了生产规模。次年,由省工业厅接管,成为省属企业之一。1956年更名为“地方国营陕西省眉县酒厂”,为省、具双重领导企业,同年,职工张文喜被评为厂先进工作者,相继出席了县、省和全国劳模大会,受到毛泽东主席、刘少奇委员长和周恩来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。 1957年8月,中央食品工业部制酒局为了提高出酒率,节约粮食,决定在陕西省推广鼓曲、酒母制酒,并从北京、天津、河北等地白酒厂抽调技术骨干,组成的13人工作组,配合陕西省开展试点工作。省选试点厂家为眉县酒厂,省工业厅和县抽调干部19名,连同中央工作组共计32人的试点队伍,从8月7日至9月25日,经历50天,顺利结束试点工作。该厂淀粉出酒率由8月份平均44.19%,提高到65.24%,吨酒降低企业成本14.53%,降低了粮食消耗,年平均可节约粮食479吨,为酿酒厂开辟了一条新路。 |